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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请进来” 景洪法院为行政机关“充电蓄能”
作者:李芸苇、刀丹娜  发布时间:2024-06-06 10:13:53 打印 字号: | |


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要求,景洪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促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走出去,“服务型”司法联动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曾䶮受邀到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开展《行政处罚实务问题探讨》专题授课。

培训课程围绕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的案例实务展开,曾䶮法官详细讲授了行政机关应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加强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等内容,既有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体现,也有结合法律法条的具体分析,授课效果颇佳

“走出去”送法进机关,能够让机关执法人员对相关行政法条法规了解更深入,增强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对有效防范行政诉讼风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也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此外,景洪市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2024年主动走出去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40次,力促行政争议从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请进来,“实战式”业务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期“行政审判大讲堂”于5月31日开讲,景洪市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邀请市自然资源和市住建局近50名干部到我院参加同堂培训。

培训讲堂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耿宝建深入讲解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12个具体问题,切实解决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就“法答网”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五个问题进行答疑,直指行政审判实践中的困惑,给予了明确指导。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提出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行政程序等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曾䶮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多年行政审判实务经验进行了详细解答。

将行政机关“请进来”是深化司法交流、加强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行政执法司法理念一致、标准一致,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共邀请行政机关到院旁听庭审3次,组织同堂培训1次,着力提升行政机关法律业务水平。

 与行政机关的良好互动与沟通,是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的“催化剂”和“推进器”。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常态化、机制化,通过送法进机关、组织同堂培训等形式,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寻找行政审判的“最优解”,实现法治的“良法善治”和“政通人和”。

 

               


 
来源:行政审判庭
责任编辑:行政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