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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让矛盾随风而逝,让亲情焕发生机
作者:李芸苇  发布时间:2024-05-30 11:27:19 打印 字号: | |


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赵义宏法官和王康莲书记员接到了工作安排——前往景洪市司法局曼弄枫司法所参与一起劳务纠纷的调解。

“经过我们做前几轮调解工作,现在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无异议,但死者继承人之间对于分配份额争论激烈,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我们希望法院可以对双方给予指导,尽快化解这件工亡赔偿金分配纠纷,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人民调解员秦志远焦急地说。

据悉,2024年3月,在工地务工的张某因发生工伤事故不幸身亡,留下了家中年迈的父母、妻子和三岁多的女儿。在与工地协商赔偿金额后,死者张某的父母妻子却因120万的赔偿金分配发生争执。经过十余天的调解、协商,双方仍各执一词。而此时,死者还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眼见矛盾越演越烈甚至即将闹上法庭,曼弄枫司法所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提前介入调解。

“解决家事纠纷,不仅仅是解决纠纷本身,更多的是对亲情的修复、和谐家庭关系的维护与当事人之间亲情的弥合。”

听完情况后,赵义宏法官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调解方案,参与到了调解工作中。

......

“儿子是我们养大的,现在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们年纪又这么大了,以后如何生活?赔偿金应该平分。”

“我和老张的女儿才三岁,孩子未来的开销还很多,我一个独身母亲,不应该多分一些吗?”

还未走到调解室,争吵的声音就远远传来。只见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赵义宏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以亲属关系、家庭和睦等角度出发,劝解张某的妻子要从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看待问题,公婆年事已高,且刚刚经历丧子之痛,要努力让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同时,引导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儿媳刚失去丈夫、孙女刚失去爸爸的痛苦心情及日后面临各种费用支出的不易。

“死亡赔偿金本是对死者亲属的一份补偿和慰藉。逝者已逝,你们一家人本该彼此宽慰,但现在却为了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割裂了亲情,如若死者泉下有知,也一定不希望看见自己的至亲有朝一日为了自己的身后事对簿公堂。”

最后,赵义宏法官还就赔偿金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仔细的解释和说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轮当面劝导之后,之后又请亲友协助劝导,最终大家共同的努力有了结果,当事人之间的亲情战胜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怨气,双方对赔偿金划分达成一致意见,破裂的亲情也得以修复。

2024年5月,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申请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了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案件,都是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缩影。每一场纠纷的平息,都是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留下的足迹。而法院司法服务的前移,与司法所的有效联动,是景洪市人民法院对“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法官寄语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死亡赔偿金系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的财产损失,属于死者近亲属共有。父母和配偶没有固定的分配比例,但应考虑与死者的亲疏远近、生活的密切程度、对死者所尽的抚养及赡养义务及是否需要抚养等因素综合考量以确保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