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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身边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警世钟和清新剂
作者:李芸苇、玉罕丙  发布时间:2024-05-30 11:25:21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

5月29日9点30分,随着庄重的法槌声落下,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景洪市妇女联合会、中共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景洪边境管理大队、西双版纳海关等8家单位130余名干部职工齐走进法院,“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明纪,让庭审现场成为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动一课。

在近1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法庭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被告人王某某如何利用职务带来的便利,为一己私欲而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走入犯罪歧途,过程令人触目惊心,感慨不已。

“我被欲望迷失了双眼,触碰了法律红线,辜负了国家的栽培,我错了......”最后陈述环节,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法槌起落,法声入耳。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表示要以案为镜鉴,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要时刻紧绷廉洁之弦,侥幸心理不能有。”

“身边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警世钟和清新剂,要做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旁听庭审对我而言是一种震撼,亲临现场看到被告人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惨痛教训,不仅让我真切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也再次敲响了我心中的‘警钟’。”

一起案件,就是一次普法。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课。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是人民法院的职能之一。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公开庭审为抓手,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警示警醒作用,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