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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法院拍了拍你:无牌无证醉驾,“驶”不得啊
作者:徐加美 李芸苇  发布时间:2023-10-16 10:38:13 打印 字号: | |


 


“我只喝了一点点酒,很清醒,很理智,我只开一小段人少的路,肯定没事的。”

“我是喝酒了,可我开车技术好,喝酒不影响我开车。”

“我虽然没有考到驾驶证,但我开车熟练得很。我有车我肯定要开车啊!”

……

你身边是否也有人如此心存侥幸,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危险驾驶?殊不知“祸患常积于忽微”,一旦发生事故,悔之晚矣。

 

 

 

2023年10月13日上午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科目二考试中心(西双版纳怡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审理被告人黄某危险驾驶罪一案附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本次庭审由景洪市人民法院视频号全程直播,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以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11日 18 时01分许,被告人黄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景洪市澜沧江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至景洪市澜沧江路兴豪门红绿灯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被告人黄某的血液中乙醇定性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 137.10 mg/100ml。

 

“当——”一声清脆的法锤敲击声中,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庄严肃穆的庭审在蒙蒙秋雨中告一段落。本次公开庭审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交通 安全法治课,直观讲述了危险驾驶犯罪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并呼吁群众应本着对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紧绷纪律之弦、常怀律己之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法律小贴士一

无证驾驶的情形有:1.未依法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4.逾期未换证的。

无牌无证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将被罚款2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将被罚款3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3.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将被罚款200元并当场扣留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法律小贴士二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两者都属于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酒驾

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

2.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