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铁晴雯  发布时间:2020-05-22 10:24: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由被告魏某某向某租赁部赔偿租金、赔偿费、违约金共计772139.91元。 

2015年12月10日,某租赁部与西双版纳建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钢管、钢扣件、顶托等物品的租赁事宜,因租赁物未返还、租金未支付引发纠纷。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合作经营的好朋友,有较好的友情基础,遂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至此,该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多年来一直合作经营的好友之间也未因此伤了彼此的和气,继续携手走下去。希望每个公民在处理生意事宜时能互谅互让,多站在合作伙伴的角度考虑,这样才能和气生财、互利共赢,退一步海阔天空!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行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