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景洪市人民法院曝光失信人员名单(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0-02-12 16:03:52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已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1.冯正兴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839号 

性别:男 

年龄:41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5271975****171X 

立案时间:2016-08-17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6)云2801民初116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1976元。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被告负担,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 已发布


2.董磊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811号

性别: 

年龄:33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01121983****0512

立案时间:2016-08-04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云2801民初194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54500元及利息5450元,合计59950元,案件受理费1298元,减半收取649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3.杨艳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811号

性别:女 

年龄:34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2011982****004X 

立案时间:2016-08-04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6)云2801民初194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54500元及利息5450元,合计59950元,案件受理费1298元,减半收取649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4.袁青山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52号

性别:男 

年龄:29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4307231987****485X 

立案时间:2016-01-21 

执行法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85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偿还货款38647元,并支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766元,减半收取383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5.根松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82号

性别:女 

年龄:31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8011985****0541 

立案时间:2016-02-02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7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40000元并支付利息4054元,案件受理费3181元,减半收取1591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6.苏焕桂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662号

性别:

年龄:32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603111984****3551 

立案时间:2016-06-24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景民二初字第8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清偿借款200000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7.周莉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90号

性别:女 

年龄:58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8221958****4547 

立案时间:2016-02-04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景民二初字第1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郑周兴、周莉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赵荣誉借款231000元,本案件受理费1255元,由被申请人郑周兴、周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8.周辉


执行案号: (2016)云2801执20号

性别:男 

年龄:32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4526311984****2353 

立案时间:2016-01-07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一初字第39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劳务费150000元,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9.冯强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172号

性别:男 

年龄:55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8011961****4118 

立案时间:2015-01-15 

执行法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景民一初字第89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应偿还原告医疗费2207元、误工费、营养费1500元、摩托车修理费500元,共计4207元,被告2014年12月20日支付1207元,余款3000元,从2015年1月起每月20日支付1000元,至2015年3月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已履行情况:履行500元 

未履行情况:35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10.熊小辉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92号

性别:男 

年龄:41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622021975****1113 

立案时间:2015-01-09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景民一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不足部分,向原告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3416.44元。其中已履行433416.44元,还未履行3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分未履行 

已履行情况:提取被执行人在交警部门的保证金20000元。 

未履行情况:有35万元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11.蒋中伟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1064号

性别:男 

年龄:50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8011966****1137 

立案时间:2015-11-20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43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剩余借款本金22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利息42700元,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2.蒋国云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1064号

性别:男 

年龄:53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2801196306230013 

立案时间2015-11-20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43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剩余借款本金22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利息42700元,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13.张晓红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1064号

性别:女 

年龄:54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8011962****0068 

立案时间:2015-11-20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43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剩余借款本金22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利息42700元,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14.谢兴洲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44号

性别:男 

年龄:51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22231965****2310 

立案时间:2016-01-21 

执行法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西民二终字第21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报酬35751元,案件受理费1296元,由原告负担600元,由被告负担69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5.易旭军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45号

性别:男 

年龄:44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23221972****6435 

立案时间:2016-01-21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22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报酬60000元,案件受理费1469元,由原告负担69元,被告负担1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6.柴仁昉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17号

性别: 男 

年龄:58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4103251958****9892 

立案时间:2016-01-07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88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被告景洪市豫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538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7.杜建康


执行案号:(2015)景执字第1154号

性别:男 

年龄:47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23221969****6632 

立案时间:2015-12-09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14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返还原告借款300000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8.马燃


执行案号:(2016)云2801执9号

性别:男 

年龄:32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304231984****0637 

立案时间:2016-01-07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景民二初字第55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万元,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规避执行 

状态:已发布


19.王建伟


执行案号:(2013)景执字第20号

性别:男 

年龄:35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7231981****2110 

立案时间:2013-01-08 

执行法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2)景民一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支付给原告抚养费8150元。二、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20.梁英


执行案号:(2013)景执字第3号

性别:女 

年龄:45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5125341971****1429 

立案时间:2012-12-27 

执行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2)景民二初字第46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62714元。案件受理费1368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状态:已发布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集中发布,并将名单信息向公安、国资、工商、银监、民航、铁路等部门推送,进行信用惩戒。失信名单内的自然人、法人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企业登记任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购买机票、购买软卧车票、出境、办理出国护照等方面受到限制。



 
责任编辑:行政办